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工信投资〔2024〕4号)要求,现组织企业按通知要求做好2024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业项目。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生产设施、生产工艺条件、生产环境等进行改造提升,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重点围绕产业基础再造、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支柱产业巩固提升、县域产业链做大做强、新产业新赛道培育等方向遴选项目。
(二)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项目。聚焦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提高要素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园区产业项目承载能力,促进工业企业入园进区集中发展,促进产城融合。
(三)其它项目。制造业新业态新产业增资扩产项目及有利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项目。
1、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产业政策、区域规划布局、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3、项目应为技术改造(含扩建、迁建、改建等)项目,已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且处于开工建设阶段。
4、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产业基础再造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其中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下同)投资500万元以上。对优质中小企业(含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以上制造业九游官网app单项冠军企业、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所在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以及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标杆企业实施的数字化技术改造项目不作投资额要求。
2、项目应位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产业)园区总体规划范围内。
4、项目具有经济可行性,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相关必要的审批(备案)程序。
4、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文件复印件(按规定,无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提供承诺说明文件原件,节能改造项目也需说明技改后下降的能耗数据,承诺函模板见附件3);
以上材料均含纸质件和电子版,纸质件应加盖公章,A4格式,一式两份;电子版除表格文档外,还需提供加盖公章后的纸质件扫描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我局技术进步科邮箱。
2023年未全面投产的省重点技改项目直接续列为2024年省重点技改项目无需再行申报。
(二)申报园区标准化建设项目时,请在项目申报汇总表备注栏内标注“园区标准化建设项目”,同时提供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证明该项目位于本园区总体规划范围内并属于园区标准化建设相关的基础配套设施(园区证明模板见附件4)。
原则上每月组织申报一次,收件时间为:首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其余批次申报截止时间为每月23日前(即2月23日、3月23日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一)根据《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福州市2024年工业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工信投资〔2023〕103号)要求,申报2024年省技改项目时,即视为同时申报市工业重点项目,无需重复申报。
(二)省重点技改项目库将作为省级技改项目设备投资奖补、融资贷款贴息等技改相关政策申报的重要依据。各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项目与《申报表》《汇总表》以及项目核准或备案有效文件载明的信息准确、一致。
(三)省重点技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及时提交变更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附件5)。
联系人:长乐区工信局技术进步科 何陈念、洪亮,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2号楼5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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